尊敬的客戶:
為確保期權合約到期日行權和履約的順利進行,您應在參與期權交易前充分了解期權的行權和履約的規(guī)則和相關風險,仔細閱讀《期貨經(jīng)紀合同》補充協(xié)議書中有關行權和履約的相關約定,審慎決定是否在期權合約到期日持有相關期權合約并參與相關期權合約的行權和履約?,F(xiàn)就期權合約到期日相關事項提示如下:
一、大連商品期貨交易所玉米2401、豆粕2401、豆一2401、豆二2401、豆油2401、棕櫚油2401、鐵礦石2401、液化石油氣2401、聚乙烯2401、聚丙烯2401、聚氯乙烯2401、苯乙烯2401、乙二醇2401系列期權合約的到期日同最后交易日,均為標的期貨合約交割月份前一個月的第5個交易日,即2023年12月7日;
二、期權買方申請行權或按交易所規(guī)則及與我司簽訂的《期貨經(jīng)紀合同》補充協(xié)議書應進行行權的持倉,應在2023年12月7日15:00之前按照我司要求在期貨賬戶準備行權所需的足額可用資金,15:00之后到賬的入金將不計入行權所需的可用資金;
三、期權買方持倉符合行權條件且未提出申請放棄自動行權,視為提出行權,由交易所自動行權,期權賣方有履約義務;
四、期權買方若不同意按照交易所規(guī)則自動行權的,需在期權合約到期前平倉或到期日當天申請放棄自動行權;
五、為配合交易所到期日期權合約的行權和履約工作,期權買方客戶請于2023年12月7日15:00之前提交行權申請或申請放棄自動行權,15:00之后我司將不再接受行權申請或申請放棄自動行權。
請您做好風險防范工作,確保交易順利。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